中国共产党安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为高质量谱写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

最美县域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安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39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安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清廉安吉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纪委监委、县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全市“两个责任”考核中均名列前茅。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严格抓好换届纪律监督,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审核拟提拔干部303人次,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人员3136人次,反馈相关问题信息137条,建立信访问题快查快结机制,及时发出信访举报监督预警提醒书15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服务中心强保障,履职担当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重”等工作和“攻坚清零”等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二)坚持先行先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第一时间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当好改革“施工队长”,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监察委员会。划转行政编制14名,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统筹调整11个内设机构业务职能,转隶人员重点充实到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一线,通过业务研讨、交流互学、集中培训、统一谈话等方式,实现人员、职能、业务全面融合,进一步整合了监督力量。围绕监委职能的行使,研究制定“监察调查流程图”“监察留置流程图”“监察信访受理办理流程图”,指导案件查办,并在全市率先完成监察留置场所建设。监委成立以来,初查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线索15件,立案调查2件3人,监察留置1人,给予政务处分4件5人,对履职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重点查办了孝源街道原财政所所长陈妙芳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三)强化责任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来抓,协助县委制定《安吉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安吉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县委带头示范,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县党政班子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实现全县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检查全覆盖,并由县领导带队对41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召开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议会,反馈评议意见。升级改造“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实行留痕化管理,审核督查“三重一大”等决策决议事项5221项。依托“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1179场次。研究出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清廉乡村”创建考评指标体系,推进基层党风政风民风一体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督办制度,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提醒、督办。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实施“一案双查”,共追责4人。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进一步优化。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把准“四风”问题新动向,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开展县级正风肃纪检查65次,发现问题101个,查实问题14个,查处17人,发送“正风肃纪交办单”51份。重点查处公车私用、公款购买消费烟酒、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8件8人,全部通报曝光。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发现问题43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纠正违规操办、不按规定报告等问题。深化“点题+命题”监察工作,新增“加强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和“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作为点题和命题项目,结题两项。完成69个行政村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发现问题702个,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0件,立案2起,问责1人。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

(五)坚持挺纪在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制定出台《安吉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44人次,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87人次,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6人次,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2人次。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问题线索会商、移送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共受理信访举报510件次,同比上升37.8%。建立“信访三统一”机制,对初信初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督办、统一考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的若干意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共处置问题线索326件,其中初步核实288件,立案148件,同比上升20.3%,党纪政务处分145人,同比上升13.3%,立案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六)深化巡察派驻工作,党内监督网络更加健全。制定出台《中共安吉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十四届县委五年任期内巡察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启动新一轮巡察,完成16家单位巡察“回头看”、8家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专项巡察、1家单位“机动式”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不力、内部管理及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233个,提出整改意见236条,移送问题线索64件,诫勉谈话10人,立案调查5人。通过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28项,收回应收款项168.6万元,追缴违规发放资金16.6万元。根据改革要求,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职能。根据县委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分别在开发区和示范区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派驻全覆盖。健全片区协作机制,整合派驻机构力量,开展巡回执纪监督,以扶贫领域为重点,对计生奖励政策、残疾人补贴、医疗救助等9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7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七)从严教育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十项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扎实开展“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和“命题式交办、项目化领办”内部业务研讨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上挂下派以及区域协作,全方位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与所有县纪委委员签订履责承诺书,要求县纪委委员做表率、当标杆。出台《安吉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建立纪检干部单列考核机制,推动干部有效履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委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工作职责清单化、工作流程程序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保障标准化,得到市纪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开展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机构项目化管理工作,确定县级项目7项,自选项目27项,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组织工作成效。全面落实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集中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和案件警示录,强化警示提醒,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的来看,2017年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这些工作的开展和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戮力同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对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握不准、运用不好;少数党员干部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以权谋私、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作风不实,为官不为,激情减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化”,反弹回潮风险仍然存在;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担当精神不够、能力不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深刻内涵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目标,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要任务,以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为工作主题,努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把强化政治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承载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历史使命,必须靠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刻把握新目标新任务,把强化执行落实贯穿工作始终。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党建总体布局,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管党治党各项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协助县委抓好清廉安吉建设,聚焦正党风、抓政风、促民风,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形成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

(三)深刻把握新党章新内涵,把强化责任担当贯穿工作始终。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准确把握党章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以及对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忠实履行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执纪这个核心职责、问责这个重要职责,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既不断增强原则性、战斗性,又不断增强科学性、精准性,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律检查机关的历史使命。

(四)深刻把握新期待新要求,把强化为民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十九大报告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处处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依然禁而未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潜滋暗长,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要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真正做到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消极腐败对人民群众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需要的损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吉全面推进中国最美县域建设的重要一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惩治腐败,努力打造绿水青山的政治生态,为高水平推动安吉“美起来、富起来、强起来”,高质量谱写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攻坚清零”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的督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政治巡察、派驻监督的重点,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利器,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价值观,推动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

(二)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按要求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责,推动监察体系向基层拓展延伸,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深度衔接融合。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与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根据上级监委要求及时修订监察业务制度,健全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申诉复查机制,行使好监察留置措施。加强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覆盖的检举举报平台。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聚焦“十种表现”,加大查纠力度,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坚决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贯彻《安吉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严明群众纪律,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方面问题,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严肃问责,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把群众路线化作为人民谋幸福的具体行动,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发挥好德治礼序、村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探索建立“一家两制”管理办法,配套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强化巡察监督。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建立健全巡察队伍管理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2018年要完成8个乡镇、16个部门的常规巡察和2至4个单位的专项或“机动式”巡察,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

强化派驻监督。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导派驻机构规范履行监察职能。深化“月报季考”工作制度,督促派驻机构履好职尽好责。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统一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充分整合监督资源,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监督。各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校主体班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必修课,深化“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加大对“搞形式”“走过场”等应付行为的督查力度,增强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党员干部树立学习标杆。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突出政治性,凡已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坚持挺纪在前、防微杜渐。认真贯彻落实《安吉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怀信任;确实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对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执迷不悟、拒绝挽救,对抗欺瞒组织、负隅顽抗到底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不敢、知止氛围。突出精准反腐,紧盯“三类人”,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大防逃追赃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完善优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查办、监督程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办案机制。深化“三个一”执纪模式,进一步推动执纪工作精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办案的全过程监管,把好调查审查安全关。深化落实信访“三统一”工作机制,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大起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推动信访办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编印执纪审理“6本手册”,提升基层办案规范化水平。

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完成59个行政村巡查,实现三年全覆盖。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政策落实、扶持对象把关、项目资金管理运行等为重点,通过巡回执纪监督,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监管不力、侵吞挪用、克扣强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把惩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行为进行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制定推进计划,抓好指导帮建,为全市乃至全省推进清廉建设提供安吉样本。

(七)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继续完善并充分发挥“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责任落实的分析评价研判工作,研究主体责任评价新机制,督促党委(党组)从严正风肃纪、自查自纠,主动发现、查处、移送问题线索,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吉县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用好问责追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强化责任意识。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用好“提醒+督办”制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严肃问责,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

四、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讲政治、强本领、比担当、守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一)带头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政治品质,把讲政治贯穿党性锻炼、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出自信、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学出坚定,自觉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责任追究各个环节。

(二)带头强本领。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都在发生变化,对执纪执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加强学思践悟,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本领。要结合“两山讲习所”“清廉安吉”大讲堂等平台,学理念、谈感悟、促交流、强本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建设,深入实施干部能力提升工程,推行导师帮带模式,探索“双岗”练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优化监督责任考核体系,聚焦监督实绩,真正把敢监督、善监督的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评选出来。

(三)带头比担当。担当是共产党人的脊梁精神,是忠诚的诠释和体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善察两面人,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干部家访等活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树优干部选拔任用导向,注重把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进来、用起来,把纪检监察干部放在党的干部队伍中统筹使用、培养锻炼,统筹推进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之间,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干部交流任职,盘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带头守纪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保密安全等制度,加快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确保监督执纪权力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中。严格执行《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执纪执法行为规范》和湖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九条禁令”,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选择性办案,甚至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不断开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高水平推动安吉“美起来、富起来、强起来”,高质量谱写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名词解释

   

1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

2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动态监管平台。把落实“两个责任”各项工作进行项目化拆分,平台交办、电子化督查、实时反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把工作抓在平时。

3.一案双查: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既要追究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4点题+命题监察: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盯当前民生难点热点问题,以“群众点题”和“纪委命题”的形式,每年确定若干工作项目,交由职能部门限期办结。

5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6.信访三统一对全县初信初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督办、统一考评。

7十种表现贯彻落实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调查研究方面,搞形式、走过场;服务群众方面,表面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但还是“事难办”;项目建设方面,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召开会议方面,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检查评比走马灯,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改进文风方面,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责任担当方面,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工作实效方面,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履行职责方面,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对待问题方面,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

8一家两制对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从事经商办企业、金融保险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或其就职于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规范,切实防止手段隐蔽的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等问题发生。

9机动式巡察:在抓好常规巡察的同时,针对突出问题,简化程序、优化方式,适时开展“机动式”巡察,形成巡察监督随时在身边、巡察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常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10三类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

11三个一执纪模式:信访办理“一信一评”、核实性谈话“一人一案”、案件审理“一案一核”。

12.执纪审理“6本手册以《自办案件办案手册》《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手册》《司法案件办案手册》《案件质量风险防控手册》《案件质量考评手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数据手册》“6本手册”为载体,从办案程序、证据把握、定性量纪等各方面指导基层办案实践。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