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聚焦主责主业  从严管党治党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安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2月3日)

杨 新 初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安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主要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形成。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全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对597名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专题部署“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共举办廉政专题教育会39场次,开展《作风建设在路上》专题片教育170余场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5次,组织5批次2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升级改版“清廉安吉”网站并开通微信公众号,举办情景剧演出,不断创新纪律教育方式,着力营造遵规守纪、崇廉尚德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逐级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我带头、勇担当”主题活动,建立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并延伸至村一级和下属单位;创新推行“一册四表”工作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把各项任务分解到16位县领导,年中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年末由县领导带队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优化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份清单,实行清单式考核管理;改变以往“一考定全年”的模式,创新建立“月报告、季反馈”动态考核机制,共发放监督执纪问责反馈函43份。在全市率先出台“一案双查”工作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共追责1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5人。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办结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7件,部署落实具体整改任务22项,得到省委巡视组充分肯定。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完成对20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和20家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76个,已全部反馈并限期整改。

(三)坚持抓细抓常,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深入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4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慵、懒、散”等问题专项检查41次,直接问责11人,间接问责16人,创新采取核减编制的方式严肃问责,共核减6家单位11个编制,该做法得到省委夏宝龙书记批示肯定。盯牢“不作为”、管住“乱作为”,深化“群众点题”和“纪委命题”监察工作,切实发挥再监督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有效解决了“锅炉烟尘污染”等4个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违规持有农商银行股份问题,认真开展清退处置工作,切实防止利益冲突。着力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发生在“三资管理”、农整征迁等领域的违纪行为,共受理并办结涉及农村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件71件,查处村干部18人,对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四)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3件,立案118件,结案1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2人,其中处分科级领导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追缴违纪款294万余元。注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创新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全年共发放信访通知书103人(次)、预警通知书35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7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74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党员干部廉情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召开协调小组会议11个,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74个,强化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的跟踪督办。全面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纪律审查程序,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开展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追缴多发工资奖金94万余元。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

(五)巩固深化“三转”,着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全面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退和内设机构调整成果,集中精力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设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15家,实现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出台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管企业纪委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严格落实“专职专用”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实践、大比武、大练兵”活动,通过“业务培训、知识竞赛、挂职锻炼、比武实战”,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建立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制度,创新开展基层纪委书记“月报季考”工作,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履职到位。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开展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纪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的来看,2015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如: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还不强,抓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重视不够,责任传递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理解不透、认识不深,日常教育管理还不到位;“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化”,一些单位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开发票公款送礼等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少数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农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高发;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精神不足,监督执纪能力欠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是必须保持政治定力,站在全局高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为管党治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只有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切实改变惯性思维,在思想观念、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始终紧跟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才能不断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必须持续传导压力,以督查问责层层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越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我们只有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督促各级党组织履好职、尽好责,有效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三是必须坚持挺纪在前,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实践证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又是治本。各级党组织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纪律戒尺”,实践“四种形态”,既严惩“极少数”又管好“大多数”,才能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才能不让任何一名党员干部处于纪律“脱管”状态。

四是必须坚持德法并重,让崇德向善和遵规守纪同向发力。德治与法治并重、立德与立规并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我们只有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树牢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充分发挥道德的感召力,凸显纪律的约束力,才能既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又从根本上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等深层次问题。

五是必须注重学思践悟,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坚持学思践悟,守住主责不放松,聚焦主业不发散,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才能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在巩固中提升、在创新中推进。

三、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年。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必须深刻认识、清醒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找准职责定位,强化履职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县委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与时俱进抓改革、坚决有力强监督、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定不移反腐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全力打造“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团团伙伙、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围绕县、乡、村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强化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影响与阻碍改革发展的行为,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

全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以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纪教育一刻钟”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各项要求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真抓严管、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组织要牢牢守住职责定位,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行为指南,自觉将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持传导压力、强化问责,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夯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各项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都要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册四表”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于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都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进一步抓实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全面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常态。

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加强对下级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突出“四个着力”,进一步优化巡察方式,完善巡察机制,重点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律规定执行不严等问题,2016年要完成对18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同时,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双审”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把好廉政审查关。积极推进党员干部廉情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动态监督。

加大问责力度。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坚持严抓严管、常抓不懈,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禁令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形成严抓严管的新常态。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典型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全面推行“重要节点抓提醒、区域协作抓检查、问题查实抓问责、长效管理抓制度”的工作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高度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四风”隐性地带、变种问题的查纠力度。

抓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我县传统家规中的廉政元素,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移风易俗、扬善抑恶,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好。

(四)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保持震慑常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反腐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事项,提升协调效率,增强反腐合力。

转变执纪理念,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开展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注重把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司法处罚结合起来,用好调整岗位、安排提前退休、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方式,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各级党组织要把“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组织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突出执纪特色,实现精准执纪规范执纪。各级纪检组织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惩处“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并重,在工作方法上坚持事后查处与常态监督并重。坚持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信访办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案件审理都要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严格区分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性质、类别、情形,做到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程度相适应、相匹配,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守住安全底线,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五)坚持源头治理、纵深推进,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放在全县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加大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竹博园”廉政教育基地等载体,进一步丰富“清廉安吉”廉政品牌内涵。加强廉政网站和廉政微平台建设,发挥“12345阳光热线”、“安吉民情在线”作用,加大涉纪涉腐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力度,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动权,持续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着力解决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针对巡视、巡察和执纪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大项目实施等情况的再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村级“三资”管理等领域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各级纪检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和协调配合。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重点查处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严肃查处农村基层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发放津补贴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和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六)坚持深化“三转”、从严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不懈深化“三转”。全面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成果,建立健全纪委内部运行规范,进一步理顺县纪委与乡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关系,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转”不重视、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培育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对党永远忠诚、干净做人做事、勇于负责担当。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党建工作,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严格落实上级纪委要求,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监督执纪科学化水平。

着力发挥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组织作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和履职保障等配套制度。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派驻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情况,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履职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委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乡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上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切实督促、指导和支持基层纪检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组织要把发现问题作为重要职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全面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大力支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培养和使用力度,建立后备人才库,全面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单列考核工作,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等制度。各级纪检组织的领导干部要落实好纪检系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不愿担当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执纪违纪、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坚定不移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力打造“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