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村民小组长的"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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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2月至2021年6月,时任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雨伞岗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的傅献伟,同时兼任两个村民小组共同账户的出纳。因其工作不负责,小组财务长期混乱,造成集体资金与账面金额出现短款17万余元,损害了群众利益;为了配合某银行朋友完成业绩考核,傅献伟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私自转存集体资金共计218万元,违反相关财务制度。2022年5月,傅献伟因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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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至2005年间,某防火板厂负责人余某租赁莲都区雨伞岗村第三村民小组集体用地办厂,并向村集体缴纳了3万元租金。然而,因傅献伟工作失职,所收取租金一直未入集体账户,导致3万元集体收入至今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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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村民小组资产收益登记、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的傅献伟,稀里糊涂地干了21年出纳。因小组财务长期未作收入支出记录和会计凭证,出纳与会计之间也未按期核对账目收支及余额情况,小组财务长期混乱,成了一本“糊涂账”,造成短款143964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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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只要把这几十万块钱先转出去,过了阳历年再转存回来就帮了我大忙啦!”2009年,某银行分理处的林某某为了降低考核指标基数和提高存款业绩,找到傅献伟“帮忙”。傅献伟欣然答应,并于2009年至2012年间,分4次从其个人名义开设的实为小组集体的账户中转出集体资金218万元至其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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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岩泉街道纪工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村民小组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调查组找到傅献伟核实相关问题时,他还浑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纪。2022年5月,傅献伟因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退赔相关违纪款项17万余元。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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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党员反省

  我因财务知识欠缺、纪法意识淡薄,把村民小组的钱都存在个人账户,自己不懂专业,还把集体的账目理得一塌糊涂,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可悲的是,自己出于帮助朋友的心态,以为把集体资金转存一下不碍事,不想竟已严重违纪,犯下大错,我深感自责和愧疚。

  执纪者说

  组级“三资”管理事关每个村民的利益。作为组级资金的管理者,本应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傅献伟却因法纪意识淡薄,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违纪违法而不自知”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守护好群众的“家底”,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及村“两委”要加强对组级资金的监管,确保村组财务规范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