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推动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递铺街道三官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彩琴,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村监会主任黄世云等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5年以来,递铺街道三官村村干部帮助辖区内某企业处理拆迁协商、矛盾调解等事宜。2016年至2020年每年过年前,该企业以 “劳务费”“加班费”等名义送给三官村7名村干部礼金共计18.65万元,徐彩琴、黄世云等人予以收受。其中,徐彩琴、黄世云各分得2.775万元。2021年6月,徐彩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世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5名村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上述7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科工作人员周祖龙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20年1月,周祖龙在负责管理城区绿化养护一标段工作期间,收受该标段养护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赵某某所送的人民币0.4万元。组织调查期间,周祖龙隐瞒其党员身份,给调查工作造成被动。2021年4月,周祖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县产投集团两山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原总经理俞红超范围接待等问题。2019年5月至11月,俞红在担任大石浪景区总经理期间,超出工程合同约定,先后11次向景区设备安装方、部分零星工程施工方提供餐饮。经俞红审批同意后,景区通过虚列接待费的方式将上述开支1.1418万元予以入账报销。此外,俞红还存在其它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2021年6月,俞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问题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而又易发多发的违纪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明纪律规矩,恪守纪律底线,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持续纠 “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针对节日期间以及换届中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迎来送往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从严惩处顶风违纪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