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安吉县杭垓镇唐舍村村委委员黄小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黄小红在担任唐舍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期间,先后两次收受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唐舍段隧道工程管理人员所送的烟、酒等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0.2万元。202121日,黄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安吉县梅溪镇下属社区三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底至2020年初,梅溪镇龙翔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沈琪、紫梅社区原党委书记周利平、白云社区原党委书记沈渊分别与所在社区班子成员商议后违规给社区干部发放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共计6.4288万元、6.1388万元、6.7538万元,其中三人分别分得1.25万元、1.2676万元、0.9499万元。202121日,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4起案例表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违规发放津补贴仍是当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心存侥幸,必须坚决纠正、严厉惩处。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