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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通报8起赌博、酒驾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赌博、酒驾问题,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天子湖卫生院职工何文忠赌博问题。2019313日晚,何文忠伙同他人在昌硕街道凤凰路一租房内采用打麻将牌方式进行赌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300元、收缴赌资的行政处罚。20201月,何文忠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孝丰镇溪南村第七村民组组长黄昌根赌博问题。202028日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黄昌根在孝丰镇溪南村某村民家中,伙同他人采用打扑克牌方式进行赌博,后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500元、收缴赌资的行政处罚。20202月,黄昌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报福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汪良驹赌博问题。2019122日晚,汪良驹伙同他人在昌硕街道龙山玺园一住房内采用打麻将牌方式进行赌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4日、收缴赌资的行政处罚。20207月,汪良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委宣传部文化产业科干部诸亮赌博问题。2019622日晚,诸亮伙同他人在昌硕街道祥和路一棋牌室内采用打麻将牌方式进行赌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9月,诸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灵峰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龚家宏醉酒驾车问题。20201120日凌晨,龚家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龚家宏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1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龚家宏拘役2个月15日,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12月,龚家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报福镇石岭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为林醉酒驾车问题。20191017日晚,王为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王为林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42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6月,王为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南北庄中学教师郑中宗醉酒驾车问题。202073日晚,郑中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郑中宗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18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9月,郑中宗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8.山川乡编外干部汪金明饮酒驾车、无证驾驶问题。2019116日,汪金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汪金明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116日、410日,汪金明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两次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20207月,汪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麻痹,心存侥幸,顶风违法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春节临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和社会公德,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抓早抓小,防范未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酒驾、赌博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