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至6月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梅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梅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梅溪镇党委坚决把县委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县委部署要求上,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此次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这次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及各领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聚焦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分层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任务布置会议。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和村(社区)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整改举措条条见成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举措落实。建立多层级领导统筹把握,多科室联合整改并举,多村(社区)全面执行落实的整改机制。严格贯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整改要求,注重整改时效和实效,保证细化落实整改要求。建立好规章制度,总结好过去经验,执行好监督管理,落实好整改举措。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巡察工作精神,强调班子成员狠抓整改,责任到人;细分权责,整改到点;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巡察反馈问题30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8个,完成整改率93.3%。新制定制度12项,更新制度75项。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经济发展质量不够高”问题
1.关于“产业振兴推进不力”的问题
①严格执行项目推进节点计划。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形成全力抓项目抓投资浓厚氛围,加速对园区项目的指导,落实企业自身主体责任及政府服务职能协同推进,实现拿地即开工的良好局面。②完成场地平整节点方案。园区场地平整已完成项目总量的40%。③提升难题破解的能力。严格把关招引企业的投资经营能力,确保项目投产、上规、达产按期履约,认真落实县政府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和“8+X”评审制度,从源头加强项目品质管控。
2.关于“财政超负荷运行”的问题
①厘清账目,2018年梅溪镇财政收入4.4亿,其中农整资金补助4870万,小城市综合整治补助3300万,2022年这两个项目已基本结束,但未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021年梅溪镇专项债项目资金共计结余1.7亿元(2021年年底开始专项债项目),2022年梅溪镇专项债项目共计使用资金9800万。②严格控制融资成本。经核查,2019年-2023年1月,新增融资项目的平均票面利率控制在6.5%以下,其中2023年1月新增融资项目的平均票面利率降至5.32%,同时,严格执行上级管理要求,新增融资项目的综合成本不高于7%。③不断优化融资结构。通过提升平台公司总体实力,实现AA评级,新发公司债18亿元,平均利率5.42%,从而降低原非标类融资项目成本。同时,增加银行贷款类融资项目额度来,不断优化平台公司融资结构。
3.关于“人才招引质效不高”的问题。
①已完成人才招引第三方服务单位整改,其中国家引才和省级引才按照企业自主申报,政府政策奖励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才企合作动力;青年博士、人才创业项目、大学生招引等指标,严格按照县级部门有关要求,由安吉县人才集团牵头服务,按照落地实效兑付企业奖励。②已建立突出招引实效兑付机制,注重项目引才质量,年度完成国家级引才计划申报15人,省级引才计划5人,其中5名博士提前到岗入职。
(二)针对“村集体增收成效不明显”问题
4.关于“‘数字脱贫’现象存在”的问题。
①镇农业农村办“三资”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镇纪委经常性开展“三资”管理培训、“党纪教育一刻钟”培训活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政村社主体责任意识,反复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口径”转发至村班子群,尤其是让“一肩挑”书记把经营性收入的组成(发包及上交+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牢记于心。②因村施策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比如:梓坊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梓坊村综合楼物业楼,年新增租赁收入18万元;钱坑桥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钱坑桥村特色农产品综合楼物业楼、白茶教研中心物业楼,年新增租赁收入49.3万元(21.3+28);路西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路西村综合楼物业楼,年新增租赁收入40万元;铜山村充分利用自有的资产、资源与安吉隐龙将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年新增管理费(使用费)收入80万元;管城村利用现有厂房屋顶资源新建光伏电站售电给企业使用,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4.5万元;干溪桥村一是充分利用竹材分解点项目资产和周边资源,与安徽品馥茗茶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年新增租赁收入30万元;二是实施竹林鸡场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预计年出栏竹林鸡2.0万羽,年新增销售收入120万元。章湾村充分利用自有的自然资源与浙江瀚龙休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年新增租赁收入18.48584万元。③统领抱团项目,形成发展合力。经济薄弱村实施异地抱团项目,优先标准厂房、商铺等稳健项目,增加村集体投资收益。
5.关于“强村富民公司运行质效不高”的问题。
①完善制度管理。针对工程委托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安吉县村、镇两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召开原因分析会和整改工作会议,完善出台《梅溪镇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村级工程前期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签证变更、结算审核的规范要求执行,并提交镇班子会决议实施。②针对分红问题,完善出台了《安吉苕溪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小微工程、零星采购,服务购买管理办法”,细化项目预算、采购、变更、结算等内控管理细则。在原有董事会制度基础上成立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督各项制度实施;修改完善公司薪酬及分红细则,严格把握年终分红审批,原则上无盈利不分红。
(三)针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突出”问题
6.关于“殡葬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①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提倡节地生态葬,成立殡葬改革小组,明确村社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配合的职责体系,促进殡葬整改工作有序进行。②加强责任监管:7月底完成殡葬改革组织架构建设,要求村社摸清辖区内红白喜事基本情况。③做好疏堵结合:打造区域性骨灰堂,加快梅溪甲子骨灰堂、长林垓骨灰堂建设,同步做好梅溪镇北大山公墓生态化改造项目。④规范管理制度:8月底总结移风易俗探索实践,建立长效考核管理机制,把深化移风易俗纳入各村社年度综合考核。
7.关于“遗留问题处置化解不力”的问题。
①综治办牵头,对历史遗留问题中的涉农问题,进行排查摸底,统一进行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解决涉农项目后续问题,保障农业农村正常发展。②已整改。已下发《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并组织着重对党员干部管理制度的学习。③已整改。已下发《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并严格执行“三资”相关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④整顿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在《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中,规范了信访件处理流程与要求,落实信访工作规范化,做好信访资料保存,定期回访。
8.关于“生态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不畅”的问题。
①明确城市发展中心职责范围。办公室人员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带头开展城市管理中心责任明确会议,开展精细化的城市管理工作。②加强生态治理力度。今年以来通报整改点位100余处,网格化巡查200余次,开展生态文明日相关活动2次,联合相关站所开展环境整治行动30余次。责令整改扬尘管控不规范建筑工地10余家,查处道路污染和扬尘案件8件。严格按照7个100%标准进行扬尘领域的长效管控,加大道路的洒水保洁范围及频次;加强废气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实施治水专项行动,全域推进入河排水口排查整治;开展东河浜水生态修复治理、务前沟渠道整治等生态整治项目,打造生态修复样板。③健全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对遗留问题、反复问题开展定期检查,确保“不反弹”“不回潮”。避免遗留问题、曝光多次不处理。把“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全面运用到生态环境领域,推动各部门协同,形成常抓常严的长效机制。
(四)针对“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强”问题
9.关于“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强”的问题。
①明确一把手为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强调个人述职报告中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重要性。在领导班子会议中,加强了党风廉政例会的分量,加强了对党总书记相关精神的传达以及会议精神的学习。②做好网络安全管理。替换国产计算机,安装正版系统和网络防护软件,巩固7次网络安全检查的成果。在9月完成网络安全认证软件以及敏感信息监察软件安装,确保网络安全。③强化舆论应对处置。持续运行“紫梅e路先锋”,持续监督网络舆情。日常通过朋友圈等方式,宣传正面信息,加强影响力。④提升意识形态、重新修编梅溪镇工作制度,并实施。“群众说事室”持续开放,做好运维。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的问题。
①违规现象立行立改。农整、旱改水等村干部工作经费目前已完成退款22.16万元,剩余部分因离职、退休等原因无法清退;编外及村社区干部先进奖励超发部分1.3万元全部退回;机关工会2019年乒乓球比赛奖金400元全部退回,2018年和2019年元旦迎新活动奖金纪念品退回7.8万元,其余部分以及2018年职工运动会拔河比赛超发部分因人员调离、退休、离职以及企业员工流动性大无法清退。②做好源头管控。落实好各项工作经费发放的审核工作,严格把控经费支出,对镇级先进奖励发放做好规范审批。③做好制度学习。对各类费用发放标准进行梳理,并组织相关条线负责人学习。
11.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实”的问题。
①“明江石矿”已停业,现已重新修订《梅溪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财务工作。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按照县规定,结合梅溪实际,对审批权限、程序、材料等进行详细规定。③对照《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负面清单》、《关于切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自查,规避违规问题。④根据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审批和报销程序。
12.关于“违规租用办公用房用车”的问题。
①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已做好整改,2023年6月完善核定面积、完善租赁手续和报批程序。②严格整改公车问题,对于巡察到的公车租赁未审批的问题,发现即整改,及时停租退车。③制定办公用房、用车租用流程,出台相关制度,加大公车规范化使用管理。补全租用办公用房相关手续,遵守租用流程。严格落实县公车管理办法要求,重新编制了《梅溪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其中,对《安吉县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作出强调,加强了规范管理。
(二)针对“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13.关于“应招未招”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梅溪镇已于2023年7月13日班子决策通过制订相关政策,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发文并执行梅政〔2023〕23号关于印发《梅溪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梅政发〔2023〕24号关于《梅溪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对相关科室及村社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②结合梅溪镇实际,将《安吉县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安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和《安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细则(试行)》下发至各单位学习并执行。③做好后期其它项目招投标工作。自2023年1月起,梅溪镇政府、平台公司及各村社共完成各类工程招标72个。
14.关于“层层转包”的问题。
①《梅溪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中在第四部分—招投标管理制度中,对项目发包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更新,并发至各部门组织学习,现已严格落实,按照流程进行发包工作。②召开监理单位会议,对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
15.关于“标后监管缺失”的问题。
①加强标后履约管理。梅溪镇已于2023年7月13日班子决策通过制订相关政策,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发文并执行梅政〔2023〕23号关于印发《梅溪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梅政发〔2023〕24号关于《梅溪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②对标后文件进行重新梳理,并保证标后持续监管,严格监督工程量变化。③于7月27日召集各相关科室及村社负责人进行了文件解读,专题学习档案管理技能,切实保障合同、档案不丢失。
16.关于“小微工程严重失管”的问题。
①做好制度建设。对各类村级小微工程,要求各村将相关情况报送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登记。已于2023年7月13日班子决策通过制订相关政策,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发文并执行梅政〔2023〕23号关于印发《梅溪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②做好项目跟踪监督。将小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纳入到条线日常工作中,组织人员定期抽查项目实施情况。③强化督查机制。安排联村干部适当参与到村监会对小微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中,在对村级项目督查的过程中抽取部分小微工程进行督查。
17.关于“部分项目‘久拖不决’”的问题。
①摸清问题底数。自2018年以来各类未结算竣工项目,对所属条线、实施进展等进行整理。主要针对2023年以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推进缓慢现象。②查找问题原因。针对底数不清问题,要求各相关科室项目到分中心备案,自2023年1月起,政府及平台公司项目在分中心备案项目有41个。③加快项目推进。严格落实《梅溪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根据问题原因,组织攻坚工作小组,对久拖不决项目排定优先级,逐个进行突破。
(三)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18.关于“大额资金往来未审批”的问题。
①已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在《梅溪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中,新增加了财务管理制度篇,其中对政府各项财务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将规定发至相关单位学习。②2022年12月收退梅溪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转让费2.49亿余元,已补开收据和审批手续,后续已根据《梅溪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中相关规定严格执行。③资金拨付单已补审批签字,后续已根据《梅溪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中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19.关于“财务支出把关不严”的问题。
①财务支出工作将在合同签订、支付清单审批、签字结算流程问题严格把关按制度审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针对发生应急施工问题,将为应急抢险工程在每年年初进行应急工程招投标,招标服务时间为期一年,若发生相关应急工程,以实际现场签证和联系单确定工程量,再根据当年当月定额来确定信息价,最终已审计结果为准支付工程款。②2023年5月22日该项目施工单位已按15%退回14269.2元。办公室将在今后工作中严守财务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四)针对“机关内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20.关于“制度老旧未更新、执行不严”的问题。
①已完成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工作,印制出台《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新制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管理制度、政府法制7大项共87篇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②已将制度下发给各单位,要求查漏补缺,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现常态化运行状况良好。
21.关于“公务接待、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已完成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工作,印制出台《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其中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中,单独列出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执行。②食堂管理不规范方面进行专项立行立改。于2023年3月24日对镇政府食堂食材配送公开招标2家配送公司,并修订梅溪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问题
22.关于“决策前缺乏酝酿沟通”的问题。
①在《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中,列出《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制度。其中,对决策程序充分规定,要求事项决策前,应达成协调,才允许议题上会,并严格执行该程序,已无类似巡察问题出现。②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中的酝酿决策流程,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领导班子进行协调,并提交议题。
23.关于“依法民主决策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中,列出《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制度。明确了决策提出的原则与程序,严格执行制度。
(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24.关于“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问题。
①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年度计划确保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并落实专人跟踪反馈落实效果。②由党委牵头,层层压实责任,确定报“四责协同”效果落地。③。分管领导与分管条线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将党风廉政相关内容纳入进去,久久为功。
25.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短板较多”的问题。
①制定《梅溪镇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推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②加强对“一册四表”制度的学习监督检查,着重对补抄现象进行监督纠正。
26.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①组织“回头看”专题会议,展开班子会议定期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防患于未然。②。对被处分的党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按照相关规定备案。
(三)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
27.关于“党委统筹领导力不足”的问题。
①充分发挥《梅溪镇内部制度汇编2023》的作用,领导班子做好会前议题提请协商,会上做好表决,会后做好补充。党政办做好会前筹备、资料整理;会中安排专人整理会议纪要;会后收集表决表,整理会后“三重一大”相关文档资料并妥善保存。②在“三重一大”会议上,多进行“第一议题”的深入学习,转变思想观念。③已整改。通过日常交流,加强工作合作;通过下发《中共梅溪镇委员会关于梅溪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村的通知》,划分权责范围,以适应双向高效运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28.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①党费收缴形式整改为镇党建办统一收缴后交往上级党委,取消任何形式的代扣形式;2019年红庙村胡媛入选积极分子附和转预备需要双过半的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②围绕党员管理及发展、党费收缴以及三会一课等方面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队伍能力素质,目前已围绕党建工作开展培训3次。③纳已计划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美丽党建考核。
2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①立行立改,查明情况并做出整改。汪佳已注销安吉孝源大佳服装店、竺胜奇已注销安吉天荒坪茗竺竹制品厂。②严格管理干部护照。7月28日,4位干部普通护照已在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③自查自纠,深化监管体制改革。经过梅溪镇机构体制改革,目前梅溪镇财政所已无编外人员从事融资、出纳等风险岗位。
四、关于“聚焦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30.关于“2018年县委巡察指出‘大额资金往来未审批、应收账款未收回’”的问题。
①已厘清相关审批材料,并向相关公司强调材料保存重要性,并共同学习相关制度。②已补开相关项目的收据和审批手续,并根据制度修订重新学习并执行。
梅溪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在“常”上不断创新,在“长”上持续发力,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及各领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群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
二是强化跟踪督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立整立改、举一反三”的工作原则,梳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领导,确定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将整改举措的重要性提上来,将具体举措落实下去。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5092474;邮政信箱:安吉县梅溪镇人民西路1号(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313307。
中共安吉县昌硕街道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