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年8月26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住建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勇于直面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委班子做到勇于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主动认领、坚决整改。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工作专题研究会议4次,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根源剖析、研究部署,全面扛起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一岗双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做到整改过程以上率下、层层落实,高质高效完成。二是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职责。制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主动接受派驻第一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将四大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12个方面30个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三是推动全域提升,夯实长效管理。局党委将整改落实作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的重要契机,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建台帐检查、财务管理自查、公务用车规范检查、“四风”问题自查、风险点防控措施整改完善等专项检查工作。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完善更新公务用车、食堂管理、编外用工管理、机关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办法等制度4项,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完成立行立改问题1项,完成反馈问题整改30项,面上问题整改已完成,涉及干部队伍、财务规范管理等常态化问题,正在持续整改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人,完善制度4项,清退款项1650元。经过持续整改,局党委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显著提升,内部管理规制建设进一步提升。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等工作要求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其中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以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到各科室、下属单位,扩大会议召开的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机制体系改革。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开展实地调研,排摸我县困难家庭情况,研究现有住房保障政策的保障范围、资格条件、申请方式、便民服务等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群众当下实际,结合调研内容,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建设、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2.针对“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不全面”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新发展理念要求和“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目标,抓紧制定《2023年度住建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纳入学习计划。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学习内容收集、整理和学习记录,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安排,督促学习成员做好学习记录并贯彻落实。

(二)关于“履职尽责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快问题处置。关于直管公房空关率高,造成国有资产浪费问题,对不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人租赁的直管公房可以以市场价租赁给一般承租人,相关问题及建议已移交产投集团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闲置浪费。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转租转借等情况核实后,书面通知腾退,不配合腾退的租户,将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二是加强公租房的动态管理。2020年以来,下属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公租房持续开展核查、年审工作,并通过安装智能锁加强租住资格门禁管理,承租人只能用本人身份证开启,杜绝转租、转借现象。因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或监管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查实后严肃问责。三是以点带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安吉县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年检办法》,将原来实物配租在保家庭实行“三年一检”调整为“一年一检”和每月“动态检”相结合办法,将原来货币配租在保家庭实行“一年一检”调整为“一季一检”和每月“动态检”相结合办法,同时对可疑情况和上级部门、群众反映的情况“随时检”,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给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根据租赁条件办理腾退手续。四是实行“一户一档”。将按户建立公租房档案和人口、收入等审核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承租人社会关系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

2.针对“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安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公开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预售前与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三方签订《湖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并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把控工程申报进度,做好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审批流程。二是着力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住建局牵头成立了房地产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成员的工作职责,对新投入、新开工和在建房产项目全流程监管,不断完善项目共管模式,管理资债清单,落实各方责任,利用区域公司异地难去化、难变现资产提供纾困抵押等创新性举措,加快金融纾困模式。恒大林溪竹语项目2022年保交楼任务为400套,5月11日完成交付376套,另有24套12月已通过竣工验收,其余417套房源将计划于于2023年10月、2024年6月和8月交付;中梁翡丽蓝湾项目已置换保交楼专项资金6800万,共涉及商品房1010套。三是加快出台《安吉县促进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招大引强力度、优化项目招投标流程、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企业人才培育力度五大方面16条具体措施来扶持安吉县建筑业企业做强做大、资质优化升级,并对外来建筑企业抛出“橄榄枝”,进一步推动我县建筑业提升规模、优化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确保实现至“十四五”末,全县建筑业总产值翻番的目标。

3.针对“数字化改革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整合业务需求。基于数字化基础薄弱现状,全方位梳理各职能科室数字化业务需求,依托房地产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通施工监管、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行政审批各环节堵点,推进一体化平台系统的全面运用。二是打通数据孤岛。充分运用V型架构模块,对接大数据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重点解决监管、审批等环节省市垂直系统数据孤岛问题,实现房地产管理一体化系统全覆盖。三是问题处置。2023年开始,施工许可证办理取消线下纸质材料申报;保障房数据管理需实现直管公房系统与不动产中心系统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壁垒,增加申请审批功能,需通过第三方软件机构协助解决,由于直管公房大多年代久远,也没有新的房源补充,直管公房将慢慢退出历史。目前,已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将以批量查询结果反馈的方式获取不动产信息数据。

4.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坚持长效管理。对照“除险保安”、“遏较大”和平安工地建设相关文件及要求,局下属质安中心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小组,各小组分片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责任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避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监管责任,充分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大检查与监管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找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对事故多发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健全现场管理机制,制定防范措施。三是突出重点防范。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专项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控制,严格规范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四是紧抓安全教育。每年年初召开全县建筑业大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全面促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民工的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5.针对“扬尘污染管控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标准。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将全线在建工地按照一定标准划分成单元网格,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扬尘监管模式,严格执行扬尘治理“7个100%”要求。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构建部门与乡镇(街道)联动的监管模式,形成1+1>2监管效果,与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县综合执法局、属地街道形成工作合力,对扬尘防治工作不达标的项目要真管真罚,对整改不达标或屡教不改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联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张挂“扬尘治理最差工地”警示牌,对工地现场扬尘治理“7个100%”措施不达标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项目评优评先资格。2022年,扬尘治理整顿中处罚施工企业7家。  

(三)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高质量统筹城乡发展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动绿色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全县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监督指导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和零能耗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绿色建筑奖励政策,如容积率奖励和资金奖补等,并将相关政策内容纳入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中。二是强化与质监部门的协同。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设计内容落实到位,根据省建设厅最新印发的《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技术规程》,组织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竣工能效测评制度,将能效测评作为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前的必要检查环节。三是关于建筑装配率低的问题,我局今年计划完成修订《安吉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更精细、更系统、更全面的规范全县新建建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同时,积极引导施工企业建立规范化、精细化的施工管理制度,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特点相适应的施工工法和技术措施,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和整体安全性能。

2.针对“城市能级提升仍有短板”问题。

一是在方案设计阶段,由建设主体牵头开展调研工作,形成管廊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五线单位综合设计、统一布设,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工程统一发包,有序进场,保证施工过程中时间和空间的有序性,提升建设效率。二是制定了《安吉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库内容。下一步,将根据工作方案及项目库内容,督促实施主体完善相关服务配套设施。

3.针对“推动乡村治理任重道远”问题。

一是重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针对天荒坪、梅溪等污水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全面排查乡镇污水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督查力度,对年久老化和运行不正常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设计纳入县级统一管理,掌握设计进度和成效,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方位监管水平。二是加快制定并完善第三方单位引入机制,加大对现有第三方单位台账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第三方单位的实际作用。出台《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考核细则》,对运维情况按照运维考核评分表分别对乡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评分,所得第三方运维公司的分数作为运维资金拨付的依据,所得乡镇(街道)得分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加大农房整治力度。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对违建、应拆未拆等方面的农房进行整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建房符合审批和相关规定要求,新建房屋必须先拆除旧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及时开展鉴定,落实好责任,提出整治建议并实施相应的整治,出台相应考核机制。四是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制度,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安吉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及时进行补助。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共同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审批建房、安全管理、危房改造、经营流转、建房服务和决策辅助“六大场景”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力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二是夯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局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办法,将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局党委到各支部,领导干部到一般干部,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三是严格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科室,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订考核奖惩办法,作为年度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重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以制度体系为依托。围绕2021年出台的《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21年底建成安吉县房地产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系统平台,2022年6月,整合乡镇(街道)做地流程,后续将持续完善更新系统模块。二是以业务融合为纽带。拟做地决策分析模块通过“天地图”清晰显示县域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存量和可供土地储备的地类分布、位置范围、地块面积、农转进度等信息,同时动态显示区块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在建和在售房产项目信息、显性隐性存量、区域去化周期、容积率、各户型销售等信息,为区域范围内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出地计划提供决策参考,为房产项目点位落地和项目产品精准定位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建立“快速审批+行业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本着简化流程、精准服务、闭环管理的原则,对现有审批流程做进一步优化。降低前置检查的频次,实行备案抽签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根据省住建厅《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将各责任主体的消防查验结果汇总后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查验报告》,五方责任主体分别在相应的项目查验报告中签字盖章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内部效能监督检查。现场查验后发现存在不具备验收条件违法违规申报、恶意降低施工标准、违反强制性规范、资料和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上传企业征信平台。三是局内部经常性开展内部效能检查工作,对于工作人员存在“慵、懒、散”现象的,根据机关作风效能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对于反映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宴请、违规租住公房等情况,局党委将本着问题应从早、从小抓起的工作原则,深入展开调查,运用好“四种形态”处置办法,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加强下属党组织监督管理。把党委下属支部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县直机关工委、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下,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党建工作交流群,推行微信送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二是做好党建工作计划安排。局党委通过层层推优、定期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抓好支部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同时指导下属支部择优发展党员,壮大住建系统党员队伍,注重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重点支持培养素质高、业务强的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三是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实干争先拼比争”主题活动锤炼党员干部过硬作风,主动担当作为,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勇于担当,永葆“闯”的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二)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出台《县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车辆使用管理、安全管理、使用审批流程等内容。二是下属单位公车已按规定进行了清退。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对浙E387F5、浙EF670S、浙ED01653、浙ED06076公车私用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已上报派驻第一纪检组。根据纪检组意见,对车辆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按第一种形态处理。

2.针对“食堂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局食堂配送服务,委托安吉中赢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配送单位。二是严格按照食堂采购相关要求,加强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做好日常食材的验收、询价、安全等工作。

3.针对“零星维修工程造假”问题。

一是问题处置。针对塘浦嘉苑小区污水管网疏通工班不实问题,由房管中心对工程量进行调查核实,虽然不存在弄虚造假情况,但审计单位未实事求是履行审计职责,把发生的的工程量简单的做个叠加,把《浙江省造价信息》里没有的定价的工程量都转化成人工工班,没有具体的清单、发票等凭据,存在严重玩忽职守的情况。二是严格流程。零星维修确认需填报《保障性住房零星维修申请派工单》并确认维修内容,同时附需维修现场照片,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实地核查确认维修内容,报请房管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策,明确维修内容、材料单价、材料数量、工时费用、项目总价、施工单位等内容,并安排专人监督维修质量和进度,维修完成后,由承租户和房屋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验收后形成《保障性住房零星维修签证核定单》,共同签字确认后按财务审批流程执行。

(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在财务支付报销到个人账户时,要求打款到当事人个人账户,杜绝发生多人费用转账到一人的情况。经查询核实,2021年派驻干部年度补贴4.86万,当事人已及时转给相关人员。二是严格遵守加班审批制度。根据《安吉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夜餐开支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加班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同时结合“浙政钉”考勤打卡系统,组宣科负责对加班审批予以初审,实行每月申报、每月公示,事后申报不予审批。三是局党委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调查了解,对财务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

2.针对“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

    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全面排查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发现一个,排除一个,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公务接待报销上按照财政局公务接待标准走浙里报报销程序,全部打入单位职工个人公务卡账户内,杜绝存在签单挂账和菜单造假情况。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一岗双责’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年初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全面融合业务职能。每季度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四是规范填写“一岗双责”记录手册。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填写不规范问题,经调查核实,已严格执行约谈对象全覆盖要求,并记录到个人工作笔记本,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规范记录要求。

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制定《2023年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方案》,排查前要求各科室、单位开展教育,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要性,把风险点排查工作当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基础、管长远的关键来抓,杜绝重形式、走过场。三是对照职责,量化细化。根据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所有科室、单位要紧紧围绕业务职权,结合岗位职能和业务实际开展排查,逐项逐条制定量化、细化的防范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四是抓好试点,注重实效。对重点业务科室上报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试点排查,通过排查来发现问题、制订标准,形成标准模式,在此基础上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3.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3名干部受到党纪处理未在全局范围通报”问题已在各支部党员大会上做了通报;二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廉政讲座,开展典型案例的通报学习,今年3月份开展了以“实干争先走前列 清正廉洁作表率”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组织了一次以“筑牢廉政思想根基  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专题党课,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警示教育片,组织局机关及下属支部党员、局全体中层干部、非公党支部书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南湖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三是结合住建局年度“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干部职工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果

   (二)关于“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会前酝酿不充分、末位表态不到位、应上会未上会等情况”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议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做到事前充分酝酿、事中充分讨论、事后严格执行,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备案程序,严格“三重一大”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针对巡察过程中提出的“人防警报系统设备采购”事项上会未通过问题、班子会“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先行表态问题及“2022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服务采购形式”未进行班子决策等问题,目前均已完成相应的整改处理。

(三)关于“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找准发力点。局党委班子坚持每周例会制度,每月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专题研究,充分利用好局党委班子每周例会制度,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专题研究,结合我局困难群众保障、红色物业拓面、五色工地创建等业务管理职能,每月定期开展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制。建立局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机制。

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并按照相关计划及制度开展一系列活动。二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3月份开展各支部党务工作培训,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主题党日开展、党员发展等方面开展业务指导。围绕发展党员、三会一课记录本、主题党日如何开展等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同时要求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和学习强国开展情况检查。三是按业务条线整合各支部党员配置。经机关党委研究,对现有班子成员调整到分管条线所在支部。

(四)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混岗问题较为突出”问题。2019年以来,住建局先后完成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改革、下属企业分类处置工作,在机构改革和企业划转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对接县编委办、人力社保部门,积极解决人员划转后造成业务工作的影响,县编委办统筹考虑住建局业务职能增加、业务范围拓宽的实际,2022年底同意核增了3个事业编制数和5个编外用工数,局党委将结合人员引进平稳有序解决企业人员混岗问题。截止目前,原下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统驭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康华房屋修建有限公司企业混岗人员已全部划归到城投集团和产投集团。

2.针对“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3名事业编制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已全部整改,1名干部未上报护照情况也予以了第一种形态处置。二是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开展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三是每年年初继续做好住建局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根据填报内容,联系市场监管局、公安出入境管理等部门进行比对核实,对瞒报和填报不真实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针对“退职干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出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导师帮带”制工作实施方案》,并传达至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实施。二是注重设岗定责,着力解决“热情减退”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及退职未退休干部的个人经历、能力特长、身体状况等,在充分尊重其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分门别类设岗定责,激发退职未退休干部工作热情。

四、关于“对持续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2018年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还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反馈工作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方式,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住建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年度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掷地有声,真正杜绝和防范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切实以此次巡察整改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县城乡建设事业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特别要以此次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整改要求为契机,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系统管理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上来,全面推动事业进步,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贡献住建更大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5038055;邮政信箱: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300;电子邮箱:5022480@163.com 。

 

     中共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