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吉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安吉县总工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安吉县总工会党组织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做好结合文章。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的过程,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加强督办检查。推行整改任务销号管理,对巡察提出的29个具体问题,实行逐项“销号清零”。强化整改内容督办检查,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处置,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77条,教育提醒4人次,完善制度5项,清退款项3200元。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有偿新闻的情况”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停止对单位以外人员发放稿费,杜绝有偿新闻的情况。二是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今年以来相继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浙江日报》《浙江工人日报》等媒体发表新闻10余篇。三是分别组织外宣人员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撰写信息的能力。

(二)针对“存在花钱圈粉现象”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约谈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再三重申杜绝在推进会员实名制工作中采用经费补助方式。二是通过开展集中入会仪式、制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推进会员实名制入会工作,提高职工入会积极性。

二、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贡献工会力量有差距”问题。

1.关于“基层工会建会率不高”问题。一是下发《安吉县总工会全面推进规上企业建会入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二函二书”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等模式。二是召开建会入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在前期建会基础上,继续推进建会入会工作,百人以上企业共253家,截至目前已建会252家(其中一家未见会的原因是企业还未投产)。建会率达到99%。

2.关于“助企纾困落实有欠缺”问题。一是截止3月2日已召开7次月度推进会,并分别于2月2、8、10、14、24日,3月1、9、15、16、21日赴有关重点乡镇指导解决小微经费返还难点问题。二是已按计划在2月15日前完成1000万元的经费返还,3月15日前累计完成2000万元经费返还,4月15日前累计完成2962.27万元的经费返还。三是已将小微经费返还工作列入对各乡镇总工会的年度考核指标。

3.关于“共富公寓推进不及时”问题。一是制定《美好生活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2022年6月至12月每月至项目现场督查,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督查情况。二是加强对共富公寓项目规划建设指导,优化共富公寓项目审批流程。就支持政策、项目审批、项目规划等有关问题进行了3次专题协商,形成3份会议纪要。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王一明、副县长徐伟分别带队调研督查共富公寓建设情况;安居办不定期向县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共富公寓建设进度,根据每月督查情况约谈项目推进迟缓单位。

(二) 针对“履行职工娘家人职能有欠缺”问题。

1.关于“维护职工权益职能弱化”问题。一是与司法局对接,职工服务中心可直接受理援助案件,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法律援助力度。二是聘请律师事务所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落实职工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7万元,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三是1月17日上午,在昌硕街道网约送餐员职工文化活动阵地设立全县首家“安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工作站。

2.关于“数字工会普惠服务作用不凸显”问题。一是对接文澜公司,以“云工益”为载体,新增就业援助模块,发布最新就业招聘信息。二是新增建立户外劳动者站点模块,满足户外劳动者群体实际需求;新增青年社团模块,为推动人才工作提供服务。三是开通“云工益”支付二维码,实现工会福利消费扫码支付;对接新绿公司、产投集团,进一步优化疗休养场景、对口帮扶场景等使用。

3.关于“劳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与公安、乡镇街道等部门对接,全面梳理完善劳模信息,对24位劳模信息不完整的及时进行了补充。二是修订《安吉县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劳模信息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劳模的管理教育。三是修订《劳模考评细则》,增加了对退休劳模的考评。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第一项议题。二是明确每月一次理论中心组及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三是启动开展开展“三问四强”主题实践活动,对党员干部学习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开展学习之星评比。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一是明确理论学习内容和要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理论中心组和“党纪教育一刻钟”等学习,将学习覆盖到全体干部职工,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二是党组成员每人每年完成学习体会文章4篇,一季度完成一篇。三是继续推进机关“三问四强”主题实践,3月15日召开总工会扬长补短实干争先部署暨“双聘”总结、“三问四强”推进会议。

3.关于“网络风险研判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召开县总工会网络风险整改培训会,通报巡察整改网络风险内容,进行错敏字正确使用的学习,并对近期网络舆情风险点进行分析讨论。二是今年以来,所有信息发布均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建立台账。

三、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采购管理相关规定,重申采购相关要求。二是对劳模疗休养缺失资料进行了补正,加盖公章与中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不一致系公司工作人员用错公章。三是修订完善机关物资采购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机关干部会议进一步明确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规范票据开具及报销等规定。二是从2023年起严格区分租金和税金,区分发票上税金与收入的区别,如支付共富公寓Logo设计费应扣税金、个人开票应交税款等。三是财务部4人已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学习,建立落实财务人员每年学习、培训机制。

(二)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关于“干部违规领取报酬”问题。一是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报酬已经全部退还。二是县总机关干部会议上进一步明确财经纪律。三是发函递铺街道党工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会财务的监管管理。

2.关于“夜餐费补助发放不规范”问题。一是退回不规范发放的夜餐补助400元。二是严格执行夜餐费报销规定,并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报销开支。三是县总机关干部会议上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夜餐费补助政策的学习。

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手续不完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县总工会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整改会议,办公室 、财务部工作人员参加。会上,专题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对历年单位资产进行了一次盘点,完善了2020年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手续;梳理并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加强了规范管理。

(三)针对“对基层工会监管有缺失”问题

1.关于“补助发放无依据”问题。一是发函给递铺街道党工委,要求加强整改。同时递铺街道对原工会主席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在乡镇工会主席会议上对巡察涉及乡镇问题,特别是物质采购、经费规范使用以及相关财经纪律进行了培训指导和提醒。

2.关于“违规发放会议礼品”问题。一是要求递铺街道党工委对原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要求递铺街道党工委责令6名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退回充电笔记本。三是在乡镇工会主席会议对巡察涉及乡镇问题,特别是物质采购、经费规范使用以及相关财经纪律等进行了培训指导和提醒。

3.关于“物资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一是发函给孝丰镇党委要求加强整改,3月2日孝丰镇完成整改并回函。二是乡镇工会主席会议对巡察涉及乡镇问题,特别是物质采购、经费规范使用以及相关财经纪律进行了培训指导和提醒。

四、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工会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对乡镇(街道)总工会换届情况进行了摸底和提醒,明确了各乡镇(街道)换届时间节点。二是召开乡镇(街道)换届培训会。三是要求所有乡镇(街道)工会换届均在4月15日前完成。

2.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历史由来和演进》,提高认识。二是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对照检查,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有实效。三是召开2022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和个人分别作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和自我批评,并互相提出批评意见。

3.关于“个别班子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材料雷同”问题。一是要求党组成员进行了一次自查。二是会前党组对党组成员三年来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和五述材料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坚决杜绝雷同问题。

(二)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党建带工建工作计划。二是副书记牵头抓党建,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一名,严格执行非党员不得从事党务工作纪律。三是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2.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一是组织生活会前学习《组织生活会怎么过?》视频,了解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二是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会上所有党员开展了自我批评,每名党员均落实4名以上党员相互批评。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按要求规范“三会一课”。二是结合工会实际,丰富三会一课载体,制定每月主题党日计划,按计划推进并规范严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一是补充完善不规范的入党档案,提交上级党组织审核。二是配备专职副书记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一名。参加“领雁学堂”培训课程,加强党务工作学习。三是专职人员负责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和要求。

5.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通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劳模协会及经济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经济部对劳模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补正了信息。三是春节前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重申了请销假制度和工作纪律。

6.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拟定《2023年度中层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方案》,组织中层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聘用工作。二是召开“双聘”工作动员会,会上专题组织学习《《安吉县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7.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2名事业人员及2名编外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单位统一保管。二是对18名编外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三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领用登记簿,加强证照管理。

下一步,安吉县总工会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在“常”上不断创新,在“长”上持续发力,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工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扛起使命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当好“宣传员”,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新时代产业工人思想政治、道德文明、技术技能等全方位素质提升,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近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巩固广大职工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高效履职尽职,打造工会工作品牌。以“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为己任,坚决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把长效机制健全到位。坚决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推进共富公寓、幸福驿站建设,积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智、城市有机更新等中心工作。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突出普惠性、特殊性和公共服务性,瞄准职工群众的需求,围绕就业创业、权益保障、技能培训、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全力推动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县级工会加强年工作、基层基础组织建设等。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底座。以县级机关、乡镇(系统、行业)工会、企业工会主席三支队伍为重点,努力打造县级会谋划、乡镇会落实、企业会工作的工会铁军队伍。广泛开展“增三性去四化”、“大学习大调研大实践”、“三问四强”等活动,使工会工作深深植根于广大职工群众中间。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蹲点工作,提升基础理论、业务能力。高扬以实绩论英雄风向标,谋划推动工会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创新发展。切实加强廉洁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建设让党委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5023394;邮政信箱:安吉县总工会(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300;电子邮箱:ajzgh@163.com。

                                                                                        

中共安吉县总工会党组

                2023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