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县委巡察作为对交通各项工作的一次集中把脉问诊和检查考核,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巡察整改反馈以来,先后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县委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整改落实。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逐一对照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措施、一抓到底。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上下协调、联动整改的工作合力。同时,狠抓督导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说立行,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率97%。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2人;修改完善制度61项;收回应收款项84.9万元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工程项目监理诚信评价制度仍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安吉路信监理公司按相关制度对2018年2名被约谈监理人员完善相关考核表的登记工作。该公司2018年已对该2名监理人员的月度考核作降级处理,并扣减相关绩效奖金;二是修改完善《安吉县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检测人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交通项目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2021年对4名监理人员实行年度记分考核中扣分,并督促路信监理公司根据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降级处理。

2.针对“对下属企业宇通公司项目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0年宇通公司实施的10个项目进行核查,该批项目不存在转包分包情况,项目程序合规。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采购、招标等制度。明确宇通公司不再承接路面工程以外的施工项目,杜绝转包分包情况发生;三是公运中心与交投集团开展多轮对接,加快推进政企分开。

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党建工作月度计划任务清单,抓好党建工作。2021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完成书记上党课2次,按要求完成各类党建工作会议;二是做好党建会议记录,重点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登记,完善“三会一课”台账资料;三是加强监管,确定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业务交叉检查。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系统谋划内联外畅的交通运输网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一批重点项目谋划。当前合温高速湖州段线位规划于2021年12月完成线位论证审查,湖州市正在开展合温高速工可方案编制工作;德安高速已完成线位方案研究,基本确定线位方案,省交通厅将组织德安高速规划审查,争取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二是进一步畅通对外连接大通道。申嘉湖高速西延二期工程、304省道德清至安吉段已于2021年底前分别建成通车,建成我县“一纵一横”高速公路框架,打通安吉对外东大门;三是进一步优化县域内循环,一批干线公路建设有序推进。306省道安吉石龙至马家渡段改建工程于2021年12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235国道长兴泗安至安吉长弄口段工可前置专项有序开展,土地预审3月已上报市资规局;304省道灵峰至上墅段、218省道上墅至天荒坪段于2021年10月完成工可审查;四是扩大交通投资。高标准谋划制定《安吉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确保交通投资保持高位增长。

5.针对“推进农村均等化建设还不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计划改造提升农村公路项目53公里,3月已完成方案设计,其中28公里已完成招投标。“五彩共富路”建设方案于3月底完成编制,已报县政府审议;二是“511”工程已全面复工,深王公路、河石线等7个续建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5%,磻佛线佛岭段、磻文线文岱段、七管至文岱公路等新开工项目已开工建设;三是港山线改建工程已完成线位方案设计,正在进行工可方案编制。

6.针对“人民群众共享交通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体现不充分,各类信访投诉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群众关切的公交线路、站点等问题,优化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布局,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的便利性。针对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问题,加大对公共交通企业的监督和监管力度,强化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水平;二是提高办件质量。自2021年12月开始,开展了重复件和不满意件底数清理工作,已编发《交通信访热线月报》3期,梳理3次以上重复来电来访件1件,以领导包案制形式处理1件。

7.针对“调整运输结构、推动绿色运输方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截止目前,水运货运量占全县货运总量的51%,水路综合运输周转量同比排名连续2个月(1-2月)位居全市第一,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规模不断壮大;二是1-2月内河集装箱吞吐量累计4.7万标箱,同比增长23%,集约低碳的绿色水运优势持续显现。

8.针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问题管控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数字治超源头管控平台7个模块的研发,二季度完成霞泉、孝丰、唐皈线点位非现新改建;三季度完成绕城东线点位非现新建;鄣北线点位根据县道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同步实施;二是加强路面执法,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将治超工作作为年度执法重点任务。同时,调整布防重心,将路面队伍由各重点路段转移至各乡镇重要路口;三是在全县治超力度不减的前提下,2月以来持续开展客运市场和危货运输专项整治、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执法、夜间无证营运专项行动、水上船舶燃油质量执法检查15次。

9.针对“对码头综合整治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县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涉矿码头日常管理办法,并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推进涉矿码头各项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环境持续美化等工作;二是开展日常检查、多部门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强化码头企业责任落到实处。持续开展“清港巡河”、“五水共治”等专项行动;三是监督码头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交接制度,与第三方签订污染物转运协议,规范使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确保“收集-接收-转运-处置”闭环工作有效衔接。

10.针对“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年度法制工作计划每月开展一期学法大讲堂,每季度开展案件自查工作及专家面对面活动;二是采购新型执法记录仪80台,同时各基层站所备齐便携式数据采集器,实时上传现场数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管,成立正风肃纪小组,每月进行执法规范性检查,编制《安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度与规程汇编》,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

11.针对“推进‘数字交通’建设还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安吉县综合交通智慧平台建设,按照专项债项目进度要求全力推进,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40%,计划到2022年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霞泉治超站非现现场执法点位项目实施;三是加强视频监控日常运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监控32个。

12.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委宣传部和组织部《全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职工培育培训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纪一刻钟”、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重大会议、重要文件,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2021年10月以来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9次,集中宣讲1次。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明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常态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从思想认识、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宣传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14.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对交通运输系统涉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和保密工作进行布置;二是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内容更新机制,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按照上级要求,于2021年10月完成“安吉交通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安吉交通”微博停更工作,11月起,交通所有政务信息通过“安吉政务”统一对外发布。

三、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县纪委“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制定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范围及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加强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16.针对“清廉交通建设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清廉交通”、“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交通执法领域、信用评价、专家评审、转分包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运用好浙江省交通阳光监管平台,提升监督效能,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安吉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个人重大事项、奖惩情况等纳入廉政档案;三是完善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制订《安吉县交通运输局正风肃纪(效能建设)督查办法》,2021年10月以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6次。

17.针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深入开展自查,2021年12月28日完成所有涉及的项目梳理,同时摸清未送审项目情况,发现共有32个项目未审计。通过多次督促相关参建单位补充完善后,26个项目已送审。二是加强对项目变更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变更管理办法,强化工程变更事项的指导和监管,加强业务科室项目管理人员对《关于对我县国有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补充的通知》(安政发〔2022〕4 号)和《安吉县国有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安政发〔2020〕21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18.针对“执行采购、招投标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0年安吉县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和2020年安吉县交通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农村公路港湾式停靠站项目)等两个项目开展倒查,全面查清情况,并已向第五纪检组递交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抓好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程序合法规范、公正公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19.针对“存在拆分、转包工程项目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宇通公司对实施的项目开展自查,查清2020年度农村公路花草撒播服务项目情况,并已向巡察组递交情况说明;二是宇通公司自2021年起仅承担路面施工单项工程,不存在拆分、转包工程项目的问题;三是公运中心对“四边三化”项目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经排查目前实施的3个“四边三化”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及时送审。

2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固定资产开展排查登记,对之前未纳入统一管理的宇通公司固定资产全部完善登记;二是完善宇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宇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登记核销。

21.针对“违规核销个人所得税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公运中心班子成员分批领办,通过补扣补缴方式积极整改。至2022年3月15日,共完成140人个人所得税收回;二是公运中心对有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并进行针对性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2.针对“债权回收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历年应收款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基本情况,对超催讨期限的债务通过法律诉讼进行催讨。目前律师已介入调查取证;二是加强债务制度的执行,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加强监管;三是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离原则,待法律程序完结,并催讨全部欠款后,对原公路局材料站予以注销。

23.针对“为已离岗人员缴纳社保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县人社局取得联系摸清原因及缴费情况,并书面报告巡察组;二是对已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多缴部分进行清退;三是督促宇通公司落实专人负责监管。

24.针对“应上会未上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要求局属各单位按照相关决策制度,确保程序到位、执行到位;二是局本级“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送第五纪检组审查,对于纪检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落实整改,无误后再提交班子会上会讨论。

25.针对“重大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公运中心2019年春节支付与“三重一大”决策不一致情况开展核查,全面查清情况、查清项目,并向第五纪检组说明情况;二是督促公运中心严格按照相关决策制度,规范、及时、科学地开展集体决策,强化决策落实,确保程序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并进行针对性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6.针对“归档材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科学性、规范性和刚性;二是定期开展局属单位“三重一大”归档材料检查,做好自查自纠。

27.针对“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安吉县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范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程序。2022年1月,在局管中层干部选拔使用中,局党委统一组织对下属3个副科级单位副股级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任用工作。

28.针对“事企不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与交投集团开展多轮对接协调,签订阶段性过度协议,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政企分开;二是公运中心已经完成企业混岗人员回流;三是交投集团正在开展宇通公司内部调研,下一步重点推进资产、职能、经营业务方面的梳理与交割。

29.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护照集中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全部收归到局组人科统一保管,建立登记台账,完善领用手续;二是完善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境)的管理,明确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办理的请假审批手续,统一由局党委进行审批。

30.针对“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全面排查在编在岗人员干部兼职情况,根据组织部反馈立查立改,责令巡察反馈的4名事业中层干部对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说明并上报第五纪检组备案,2021年10月全面完成兼职清理。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在“常”上不断创新,在“长”上持续发力,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交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制度,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注重长效管理,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建立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紧盯不放,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同时强化跟踪督办,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确保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

三是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全面转化整改成果。紧扣“以实绩论英雄,贡献占比大比拼”要求,激扬干部始终保持沸腾状态、实干姿态,强化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履职、实干快干,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把整改成果与推进交通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谋划内联外畅的交通网络,提升交通环境和出行体验,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以优异的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5220520、5220211;邮政信箱:安吉县递铺镇交通路50号,安吉县交通运输局(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300;电子邮箱:hlmyl@163.com。

中共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