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吉县民政局党委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民政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处置,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39个,整改率97.5%。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县民政局关于实施“导师帮带制”结对培养年轻干部的意见》,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16名导师结对28名年轻干部。采取“一对一”“一带多”等形式,在传经验、解疑惑、带作风等方面开展帮带。制作导师帮带成长纪实记录本,导师每月一次谈心谈话,每季一次经验技能传授,局党委每年一次督查考评。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分别制定2022年活动计划,共排定14项活动内容,比如今年3.8妇女节,局妇女干部学习民政有关法律法规,提升理论水平。三是加大引才力度,局党委针对已经招聘的2名高学历在编职工,安排重点岗位加强锻炼。同时,加大综合能力培育力度,落实1名年轻干部赴省民政厅办公室挂职。对现有空编和今年有人员退休后出现空编情况,局党委商议将逐步安排引才任务。四是针对部分中层岗位人员年龄偏大等情况,已派驻项目服务专员1名、将成立殡仪馆管委会等方式按干部提拔使用程序稳妥实施。

(二)关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仍有差距,推进社会养老工作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安吉县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调整养老服务设施、机构运行和服务队伍提升奖补办法》,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二是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新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严格把好准入关;对已备案的12家民办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不断提高硬件设施和护理人员服务能力,对不能完成规范提升的逐步淘汰。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智慧监管场景应用省级试点,同步实施县纪委监委在我局“清风养老”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持续推进“浙里养”平台使用,推广智能照护设备应用,促进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对23家养老机构的2275张床位完成赋码,入住老人743人。四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实现2022年持证护理员每万人达到23人,今年一季度培训已完成养老护理员发证27人。五是制定《安吉县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办法》,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施进行评定,针对不同等级进行分类运营和考核,同时落实乡镇(街道)监管责任,督促运行单位提高运营质量。六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仍然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县民政局2022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县民政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领导班子组织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2022年2月25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以“江苏丰县生育八孩子事件”为题,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和舆情处置相关情况。二是制定《县民政局网评员管理办法》、完善《县民政局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制度》,2021年12月30日,召开网络安全培训,不断提升网评员业务能力,提高舆情处置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不规范地名整治,强化与数字城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县城主城区51条主干道28900块门牌的巡查核查工作。

(四)关于落实各层级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2022年1月7日,召开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扩大会议,就“三会一课”记录有漏项、部分党员档案缺少和党员发展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措施。2022年3月11日,专题学习发展党员业务、机关党建工作实务及党费收交计算等业务知识。同时,社会组织党委领导现场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党员档案和党费收交等情况,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季度检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三会一课”记录本、党员发展程序和党员档案等方面检查,促进党建工作逐步完善规范。三是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做好党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增强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49名社会组织党员已按月收缴党费2205元。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县委部署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社会救助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加快建设县未保中心,加大未保中心实体化运作力度,制定项目推进计划表,积极争取省厅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完成项目入库工作(《关于下达2022年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发改〔2022〕11号))。二是加强儿童之家的运营管理和监督,建立常态化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安吉县儿童之家星级评定办法》,推动各乡镇对儿童探访工作、暑期运营、周末活动的科学设置。三是2022年2月23日,召开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启动救助对象电子档案更新专项行动,推动“安心享”平台完善。2022年3月3日,县政府办牵头多部门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就“六无六有”综合救助实施方案开展第二次意见征求并提交县政府办审核。

(2)针对殡葬改革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节地生态葬法,针对8个未完成节地生态葬设施建设的乡镇(街道)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排定工作督查项目8项17条,制作推进细表,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完成全县私建改建坟墓巡查检查3次,调整乡镇(街道)殡葬方面的考核细则,以倒扣分机制倒逼乡镇(街道)做好殡葬巡查整改。三是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安吉广播电台播报信息、县青山陵园等重点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加大绿色殡葬方面的宣传力度。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针对部分项目运营不理想”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幸福邻里中心、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运营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加强对社会工作站、幸福邻里中心的管理。二是通过省“双百”项目、公益创投等方式,加强对社工站、幸福邻里中心运行人员的实务督导,提升运行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小组督导1次,现场实地督导1次。三是印发《安吉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每两年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等级评定,落实奖补资金。四是完善新一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招投标办法,提高知晓率和赔付率评分标准,实施短信推送和短视频宣传。2021年,通过朋友圈广告湖州市定向广告推送,总曝光量68484人次。四是依托卫健局“商保快赔系统”,把符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的信息推送给老年人及家属和保险公司,确保因意外受到伤害的老年人获得理赔。2021年,已完成全县116578名老年人参保,理赔件数1658件,理赔金额254.52万元。

(二)针对“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力度还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及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增设和规范了婚俗改革、绿色殡葬、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等具体内容,以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可操作性的奖惩措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乡镇重要考核内容。二是婚姻登记处开展对前来办理登记的新婚群众递送婚俗改革倡议书,进行一对一宣传,实现宣传率100%。同时,结合补证试点工作,在山川乡举办钻石婚、金婚纪念仪式,在其他乡镇开展婚俗改革下乡巡回宣传7场,不断浓厚婚俗改革宣传教育氛围。三是在湖州日报、安吉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信息报道3次,利用县九州昌硕文化广场大屏开展视频宣传,有效提高群众对婚俗改革工作的知晓度。

(三)针对“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养老机构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养老机构监督检查3次,覆盖19家养老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二是针对安吉爱心托老所等相关问题,县民政局链接医加依护理院鄂雪枫老师对托老所护理员开展护理等方面的实操培训,联系孝丰镇消防大队对托老所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三是对2020年列入整治的4家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养老场所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4家场所不具备备案条件且不属于养老机构,无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考虑入住老人的特殊群体,县民政局已督促乡镇(街道)加强监测。下一步,将联合市监、卫健、消防等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提交县政府会议讨论整治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四是2022年3月17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完善《安吉县民政局“深化拓展‘三服务’、聚力开新局”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基层调研,落实每月必下,项目必到,有事必报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局班子成员结对服务企业15家,实地走访企业90次,线上沟通联系90次,解决问题24个。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养老服务设施、机构运行和服务队伍提升奖补办法的通知(讨论稿)》,乡镇服务中心由局直接考核,村社照料中心由乡镇街道考核,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年检查4次,将检查结果列入照料中心运营绩效考核中。截至目前,已开展照料中心检查1次。三是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从“小切口”入手,实施惠民殡葬提标增项工程,实现殡葬管理、殡仪服务等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推进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建立“部门协同化、政策模块化、实施标准化、过程智能化”的“六无六有”综合救助体系。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民政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措施,重点对项目和资金较多的岗位强化风险防控,截至目前,对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方位累计排查廉政风险点28个,并相应地逐项一对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印发《安吉县民政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审查、管理、归档相关要求。三是制定《2022年度民政局正风肃纪检查安排表》,每月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2次,每季度开展专项资金检查1次,每年开展专项审计不少于2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正风肃纪检查4次。四是完善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制度建设,修订《安吉县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水库移民项目的选定、资金额度的设置、项目的验收、资金的拨付等相关程序和要求。

(二)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2月24日局党委会议上,专题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安吉县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办法,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20年8月提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了档案资料和程序纪实进行了完善。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和选拔任用档案资料管理,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各阶段档案资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及时将有关材料反馈给县纪检监察组,做好会议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存档。

下一步,县民政局党委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在“常”上不断创新,在“长”上持续发力,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站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担当,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三是立足实际,推动民政工作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5123396;邮政信箱: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县行政中心三楼县民政局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300;电子邮箱:mzj5123465@126.com


中共安吉县民政局党委   

                              2022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