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强化基层监督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当初就想着这也是做好事,把人家不要的名额争取过来给需要的人,没想到不仅挨了处分,还侵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回顾自己的违纪经过,泰顺县筱村镇枫林村原村监会主任吴惟信至今懊悔不已。

  此前,泰顺县委巡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筱村镇枫林村原村监会主任吴惟信擅自分配村民失地保险名额的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交至泰顺县纪委监委。

  经查,2019年3月泰顺县筱村镇枫林村部分土地因工程建设需要被征收,县相关部门给予枫林村73个失地保险名额,村“两委”按照村民被征地面积从多到少的原则对这73个名额进行了分配。

  时任枫林村村监会主任吴惟信得知其中一个失地农户王长付已参保其他养老保险,不需要该失地保险名额,便通过亲戚帮助联系,私下从王长付处“要到”这个保险名额。

  吴惟信未将该情况报告村“两委”,在明知村里还有10多户被征地农民未获得参保名额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将该失地保险名额“送”给未被征地的邻居吴某。最终,吴惟信因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泰顺,像这样精准高效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并非个案。近年来,泰顺县纪委监委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完善纪巡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监督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突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保障领域等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放大震慑效应,进而标本兼治,日常监督激发乡村治理效能。

  为确保小微权力日常监督更加规范有效开展,泰顺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本职,借力数字化改革契机,在泰顺“清廉驿站”线上版增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入口,为群众投诉、咨询、评价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强化了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线上线下联动,让群众监督更便捷。

  今年年初,在泰顺县南浦溪镇新仓村的路灯亮化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群众在“监督一点通”平台上反映承包方在包清工安装路灯时存在工作拖拉情况,该村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包碎敏立即将情况反馈给村“两委”干部,并在“监督一点通”平台上进行督办提醒,新仓村“两委”高度重视,立即与施工方交涉,责令对方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在大家的共同监督下,计划30天完成的路灯工程仅用了20天,并为村里节约了2万元的开支。

  “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将群众身边的问题及时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展现出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泰顺县纪委监委将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健全小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不断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