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中更好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吹响了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号角。作为派驻监督机构,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扬鞭奋进、建功立业。

  自觉扛起政治监督首责,进一步推动“国之大者”在交通部门落地见效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强化对交通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监督,督促省交通运输厅谋划顶层设计,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其中《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山区26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意见》已于7月份出台,还强化对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的监督,“七一”期间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全体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市开展明查暗访,累计检查企业(项目)79家(个),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54个,已督促整改247个,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开展防御第6号台风“烟花”专项监督,全面跟进、全程监督,落实省一级响应要求,放弃周末休假,建立值班制度,参加交通防御应急调度会议,实时了解掌握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整个抗台过程中,交通领域没有一人因灾死亡或受伤、没有发生一起因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没有一个在建工程受到损失,实现交通秩序快速恢复。

  深化拓展“三不”一体推进的交通实践,进一步彰显派驻监督的治理效能

  近年来特别是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把“三不”一体推进方略融入派驻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强化综合治理,交通腐败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系统案件总量和当年增量实现“双下降”。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严的主基调,查处了省交战办原专职副主任陈培良腐败典型案件,针对陈培良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在权力制约、选人用人、干部监管等方面问题整改,并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7月,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对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部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责令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下属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起到较好效果。

  纵深推进清廉浙江交通单元建设,进一步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清廉交通作为清廉浙江的重要单元,于去年9月在全省行业单位中第一家全面铺开,目前已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创新监督抓手和工作载体,选择交通领域长期存在却难以解决的顽瘴痼疾为突破口,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信用评价、专家评审和道路运输执法4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已于5月启动。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在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坚持问题导向、设定整治重点、开展靶向整治、查处典型案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7月,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对个别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和纠偏,提出3条监督建议。截至目前,全省交通系统共发现问题1022项、已整改736项,制定、修订各类制度411条,开展各类宣传教育1842次。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