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吉县纪委县监委对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原工作人员李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李弋身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弋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弋简历:
李弋,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安吉县原规划与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队员、城建科副科长,安吉县原城市管理局路灯所所长、照明管理处主任,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递铺环卫所所长、原上墅执法所指导员、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墅中队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