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文旅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丁剑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前,经中共安吉县委批准,安吉县纪委县监委对安吉县文旅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丁剑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丁剑斌身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伙同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丁剑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剑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安吉县纪委监察委